佛光大學源自星雲大師飲水思源、回饋鄉里的心願而創設於宜蘭礁溪,民國82年由董事會提出興學計畫,89年即以「佛光人文社會學院」開始碩士班招生,91年正式招收大學部學生,並於95年改名為佛光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本校自民國89年創校以來,即遵循創辦人星雲大師提示的校訓「義正道慈」作為辦學內涵,並以「具傳統書院精神的現代學府」作為職志。「校務穩定發展」為本校對於社會大眾肩負之職責,爰本校自民國97年開始,即按每三年為一周期之期程訂定中程校務發展計畫,近年有鑒於轉型為書院型大學的進階發展所需,更於104年規劃並經董事會同意,訂定長達15年(104-118年)的長程校務發展計畫,並以每5年為一期程,共計三個期程進行校務經營長期擘劃。 秉持著「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回饋社會的辦學初衷,本校對於大學社會責任(Univers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以下簡稱USR)的推動尤其重視,為落實創辦人「把智慧留給自己,把大學留給人間,把功德留給子孫,把歡喜留給大眾」的理念,本校於109-113學年度中程校務發展計畫的規劃中,共分為「營造優質校園」、「提升教學品質」、「落實全面輔導」、「培育致用人才」及「面向人間社會」五大策略主軸,其中將USR各項推動計畫主動納入「面向人間社會」策略主軸,藉以善盡本校在社會上應有的責任,以期符合社會大眾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