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年度結報作業流程

佛光大學-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年度結報作業流程
一、適用對象:(以執行期為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為例)
1、國科會111年度專題研究計畫。
2、國科會111年度(含以前)多年期專題研究計畫(期中、期末結報)。
二、經費結報流程說明:
1、請於112年8月3日(週四)下午4點前,完成112年7月份(含以前)的經費核銷,多年期專題研究計畫,不論執行期限為何,亦同。
2、(1)製作紙本經費結報專冊(如下第三點說明)。
(2)與會計對帳確認無誤,並完成(三、3)編號後,至國科會線上系統登錄經費使用情形,列印「經費收支明細報告表」1式2份,製表處請計畫主持人簽章並按繳交送出。執行國科會多年期計畫且非最後1年者,於國科會線上登錄經費使用情形後,只需存檔不用繳交送出(最後1年再送出),亦無須於國科會線上列印經費收支明報告細表,但須填寫「收支明細報告表(多年期非最後1年使用)(下載)」替代
(3)請於收支明細報告表之相對應備註欄註記藍字部分
    
補助項目 備註
業務費 彈性支用額度   元,實付金額   元。
研究設備費
國外差旅費 累計流出或流入超過計畫全程該項目原核定金額百分之五十者,國科會同意文號:           
管理費
合計

(4)至國科會線上繳交送出成果報告、出國心得報告(無則免)。
3、請於112年8月31日(週四)下午5點前,將上列2、(1)經費結報專冊及附件冊 及2、(2)經費收支明細報告表1式2份 送會計室覆核。
4、112年9月底前,研發處發函國科會辦理經費結報(含2、(2))。
三、經費結報專冊製作說明:
1、計畫結束後,先將憑證黏存單(正本)依四種分項排序:業務費(含人事費、耗材費)、設備費、國外差旅費及管理費。(無該分項則免)
1-1、多年期計畫之黏存單號碼(三、2)及支出憑證號碼(三、3),請接續前1年度之號碼。

2每個分項黏存單再依傳票號碼(時間)先後順序排列,由業務費(先人事費、後耗材費)開始,一張黏存單編一個號碼,由1開始,依序填寫於黏存單編號處。下一分項黏存單編號,接續前一分項黏存單編號
3、將每個黏存單之發票(或收據憑證)依序編號,編號填寫於發票(或收據憑證)空白明顯處,人事費、耗材費以「業1、業2…」編號,研究設備費以「研1、研2…」編號,國外差旅費以「國1、國2…」編號,管理費以「管1、管2…」編號,並將每一黏存單之所有發票編號填寫於黏存單支出憑證編號(如業1-業3)
同一分項不同黏存單之發票編號應接續前一黏存單發票之編號。
4、依(三、2及三、3)編號製作結案所需表格-「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年度結報表格下載)」,封面使用白色硬紙列印、分項清單以粉紅色紙列印(可至研發處索取白色硬紙4張、粉紅色紙6張)。
5、所有黏存單,請檢查是否有漏蓋章,若有漏蓋請補齊
   報支出差旅費者,請注意差旅報支單應分日、分項記載,並經相關單位蓋章
   網路下載之單據,需有經手人簽章。
四、另需檢附之文件(附件冊):
1、國科會核定清單1份。(如有變更,請檢附變更後之核定清單。)
2、計畫申請書全文。
3、約用助理人員名冊,請至「校園e化整合系統 / 工讀報表 / 國科會 專題研究計畫兼任人員名冊資料(結案用)  下載。
4、約用助理人員及臨時工申請書、約僱人員基本資料表及助理人員學經歷說明,請至「校園e化整合系統 / 工讀報表 / 兼任/臨時 人員聘用人員清冊(結案用) 下載。
4-1、專任助理提供已核准申請書及聘任資料(至人事室影印)。
5、如有經費變更,請檢附已核准之變更申請表,並至「校園e化整合系統 / 專案計畫申請 / 計畫變更彙整表」列印紙本1份(製表處請計畫主持人簽章)。
6、如有經費流用,請檢附已核准之流用申請表(至「校園e化整合系統 / 預算核銷 / 流用單」列印紙本1份)。
7、其他與計畫相關之文件(如國科會展延同意函、經費流用同意函等)。
五、結餘款繳回:
若經費未使用完畢,需將結餘款繳回國科會,請製作繳回款黏存單(下載空白黏存單)送至會計室。
六、若有與會計室相關疑問,歡迎洽詢:
呂怡靜 校內分機11711(創科學院、樂活學院)
許淑冠 校內分機11712(人文學院、社科學院、管理學院)
李珮雯 校內分機11723(佛教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