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第2學期辦理「學術活動補助」及「學者邀訪計畫」申請,自113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止受理

 
 
一、 「學術活動補助」申請
(一) 本案悉依「佛光大學學術活動補助辦法」辦理。
(二)
符合申請資格之單位,請於113年12月15日前備妥本辦法第8條規定之各項資料,向本處提出申請。
(三) 佛光大學學術活動補助辦法」規定及「申請表單」,請逕至研發處網站下載或參考下方附件一、二
  
二、 「學者邀訪計畫」申請
(一) 本案悉依「佛光大學學者邀訪計畫作業準則」辦理。
(二) 符合申請資格之單位,請於113年12月15日前備妥本作業準則第4條規定之各項資料,向本處提出申請。
(三) 佛光大學學者邀訪計畫作業準則」規定及「申請表單」,請逕至研發處網站下載或參考下方附件三、四。
  
申請相關資料請於113年12月15日前送至研發處(雲起樓307-1室),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研發處 校務研究暨計畫組 賴昱儒(分機12132)
研發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