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立法院為鼓勵國內各大學院校博碩士生對國會之研究,自113年7月1日至31日受理獎助博碩士論文申請。

一、立法院(以下簡稱本院)為提升社會各界了解及重視國會重要性,鼓勵各大學院校博碩士生撰寫有關我國國會研究之學位論文,特訂定本要點。
二、凡於當學年度或上一學年度,以中文撰寫我國國會相關議題之博、碩士論文(如我國國會之制度、功能、地位、議事、建築及公費助理法制等相關國會主題),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研究所博、碩士學位者皆得申請。
三、每年獎助名額以博士論文一名、碩士論文三名為原則,本院得視預算、參與審查論文篇數及評審結果調整增加或不足額。
四、博士論文之獎助金額每名新臺幣十萬元,碩士論文之獎助金額每名新臺幣五萬元(以上均含稅)。
五、每年六月於本院全球資訊網公告,申請時間為每年七月一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