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發布「人體研究計畫諮詢取得原住民族同意與約定商業利益及其應用辦法」第5條、第12條規定案

依教育部114年05月23日 臺教高(五)字第1140053304號函辦理

主    旨: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14年5月16日以原民社字第11400245861號令修正發布「人體研究計畫諮詢取得原住民族同意與約定商業利益及其應用辦法」第5條、第12條規定案(如附件),請查照。
     
說    明: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5月16日原民社字第11400245862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