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自律專區
一、學術倫理
學術倫理為學術社群對學術研究行為之自律規範,其基本原則為誠實、負責、公正。
二、良好的研究態度
1.誠實、負責、專業、客觀、嚴謹、公正,並尊重被研究對象,避免利益衝突。
2.研究紀錄的完整保存與備查。
3.客觀地蒐集與分析研究資料或數據,不得捏造竄改,並避免對資料或數據作選擇性處理。
4.研究資料與結果的公開與共享。
5.註明他人的貢獻。
6.避免自我抄襲。
7.避免一稿多投。
8.共同作者在合理範圍內應對論文內容負責。
9.研究人員參與同儕審查時,應保密並給予及時、公正、嚴謹的評價,並遵守利益迴避準則。
10.研究人員應揭露有可能損及其計畫或評審可信性之相關資訊,以落實利益迴避原則。
11.若發現涉嫌偽造、篡改、剽竊或其他違反學術倫理的研究行為,研究人員有責任向適當主管單位舉報。
三、研究人員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類型
1.造假。
2.變造。
3.抄襲。
4.隱匿其部分內容為已發表之成果或著作。
5.未經註明而重複發表,致研究成果重複計算。
6.研究計畫或論文大幅引用自己已發表之著作,未適當引註。
7.以違法或不當手段影響論文審查。
【註:以上資料摘錄自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對學術倫理的聲明、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
四、相關資料連結
1.校內
(1)圖書暨資訊處
A.論文原創比對: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
B.論文相似度審查平臺:快刀中文相似度比對系統
(2)人事室
A.佛光大學教師倫理宣言
B.佛光大學教師資格送審著作抄襲處理準則
(3)教務處
A.佛光大學碩、博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
B.佛光大學碩、博士學位論文抄襲、代寫、舞弊處理辦法
C.佛光大學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規則
(4)研究發展處
A.佛光大學申請研究倫理審查作業準則
B.佛光大學學術倫理案件處理準則
C.佛光大學執行研究計畫倫理準則
(1)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
(2)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
(3)防範掠奪性出版
(4)加強宣導辨識及防範掠奪性期刊及會議
(5)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1)對學術倫理的聲明
(2)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
(3)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
(4)對學術倫理的七點說明
(5)對「掠奪性期刊及研討會」議題之聲明
(6)研究誠信辦公室電子報
(7)學術倫理相關規範
4.其他
(1)商管領域掠奪型出版:學術期刊黑名單與白名單及因應建議
(2)掠奪性期刊的威脅與因應-台科大林孟諺教授
(3)《臺灣研究誠信守則》中英文雙語版-臺灣聯合大學系統
學術自律專區-網頁更新日期:1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