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提醒您如尚有109-1(109/8/1-110/1/31)教師研究類績效未填報者,煩請您在110年3月31日前至「教師研究類系統」填報,以免影響評鑑、升等以及獎勵之各項權益。110年4月1日起,將關閉109-1學期績效填報功能(110年1月31日(含)以前之績效無法送出)。
其他說明:
一、配合「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填報截止時間,「教師研究類系統」填報截止時間為每學期結束後2個月,如下說明:
績效期間 | 填報時間 | 備註 |
第1學期 8月1日~1月31日 |
8月1日~3月31日 | 第1學期績效,僅限於8月1日~3月31日間填報。 |
第2學期 2月1日~7月31日 |
2月1日~9月30日 | 第2學期績效,僅限於2月1日~9月30日間填報。 |
註:各績效以開始日期認列,如教師有1計畫,執行期間為1月20日至6月30日,屬第1學期績效,應於3月31日前填報。
二、另提醒,教師如有執行任何校外經費補助之計畫(包含科技部補助專家學者出席學術會議),一定要至「教師研究類系統」填報,方能參與執行校外獎勵金分配權益(不包含單位業務計畫)。
三、教師送出填報之研究類績效後,請系所秘書至系統做第1次確認,再由研發處進行第2次確認,以求資料正確完整。
四、系統操作參閱附件說明。
聯絡人:研發處 林俊村、分機:1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