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填報教師研究類績效

  • 2021-02-03
各位老師您好:
    要提醒您如尚有109-1(109/8/1-110/1/31)教師研究類績效未填報者,煩請您在110年3月31至「教師研究類系統」填報,以免影響評鑑、升等以及獎勵之各項權益。110年4月1,將關閉109-1學期績效填報功能(110年1月31日(含)以前之績效無法送出)。
 
其他說明:
配合「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填報截止時間,教師研究類系統」填報截止時間為每學期結束後2個月,如下說明:
    
績效期間 填報時間 備註
第1學期
8月1日~1月31
8月1日~3月31 第1學期績效,僅限於8月1日~3月31日間填報。
第2學期
2月1日~7月31
2月1日~9月30 第2學期績效,僅限於2月1日~9月30日間填報。
 
    註:各績效以開始日期認列,如教師有1計畫,執行期120日至630日,屬第1學期績效,應於331日前填報
提醒,教師如有執行任何校外經費補助之計畫(包含科技部補助專家學者出席學術會議),一定要至「教師研究類系統」填報,方能參與執行校外獎勵金分配權益(不包含單位業務計畫)。
三、教師送出填報之研究類績效後,請系所秘書至系統做第1次確認,再由研發處進行第2次確認,以求資料正確完整。
四、系統操作參閱附件說明
 
聯絡人:研發處 林俊村、分機:1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