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公告】114學年第1學期辦理「學術活動補助」及「學者邀訪計畫」申請,自114年05月1日至05月15日止受理

一、「學術活動補助」申請
(一)本案悉依「佛光大學學術活動補助辦法」辦理。
(二)符合申請資格之單位,請於114年05月15日前備妥本辦法第8條規定之各項資料,向本處提出申請。
(三)佛光大學學術活動補助辦法」規定及「申請表單」,請逕至研發處網站下載或參考下方附件一、二。
(四)使用全校研發經費及系所研發經費時,支付標準需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暨本校會計相關規定辦理,結案時另需檢附「收支報告表」,請逕至研發處網站下載或參考下方附件三

二、「學者邀訪計畫」申請
(一)本案悉依「佛光大學學者邀訪計畫作業準則」辦理。
(二)符合申請資格之單位,請於114年05月15日前備妥本作業準則第4條規定之各項資料,向本處提出申請。
(三)佛光大學學者邀訪計畫作業準則」規定及「申請表單」,請逕至研發處網站下載或參考下方附件四、五。
(四)學者邀訪計畫獲准執行之單位,應在活動辦理前另行簽核,並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提交成果報告並完成經費核銷,「結案報告表」請逕至研發處網站下載或參考下方附件六。


申請相關資料情於114年05月15日前送至研發處(雲起樓302),如有相關問題或建議,請洽詢研發處 校務研究暨計畫組 賴昱儒(分機12132)
 
研究發展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