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科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及本校「教師申請國科會研究獎勵作業辦法」辦理,請參閱。
二、申請者請填具「佛光大學教師申請115年度國科會研究獎勵檢核表」,並檢附近3年內(112年8月1日起)之著作目錄,經系(所)、院同意後,在115年9月23日(三)前送至研發處。
三、檢核表項目7所稱「研究計畫」,係指學術研究計畫,如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多年期計畫,1年採計1件),而非泛指校外計畫。
四、聯絡人:研發處 林季嫻,分機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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