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學年度學生研究成果獎勵申請,自115年9月01日至9月30日止受理申請

一、115學年度學生研究成果獎勵書面申請受理從9月1日至9月30日止。

二、獎勵對象為具本校學籍之學生,在本校就讀期間以學校名義從事之相關研究事項。

三、凡前一學年度(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符合本校「學生研究成果獎勵辦法(下載)」第4條規定者,填具申請表(下載)並依規定登錄於本校「學生學習成果收集資料系統」,先行送交所屬學院進行初審。

四、各學院將初審推薦資料於115年9月30日前送至研發處(雲起樓302室),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研發處校務研究暨計畫組 分機12137。

五、請同學申請獎勵前先至學生學習成果資料收集管理系統填寫相關表單:「BQ270 學生出席國際會議填報  」。